羅馬書(唯獨因信稱義)

羅馬書(唯獨因信稱義)

羅馬書3:25,27
3: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,是憑著耶穌的血,藉著人的信,要顯明神的義;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,
3:27 既是這樣,哪裡能誇口呢?沒有可誇的了。用何法沒有的呢?是用立功之法嗎?不是,乃用信主之法。
3:27【直譯】既然這樣,哪裡有誇口的?排除了!是靠何律呢?是工作的律嗎?不是,是信的律!


因信稱義不是立功之法:全是恩典,別無所誇,只誇基督!(靈修文章已獲「爾道自建」授權使用)

註釋:
明白因信稱義後,就應明白全是恩典的道理,就不應誇口。「挽回祭」(sacrifice of atonement)可以看為是主耶穌代贖的獻祭。「挽回祭」(hilasterion) 這希臘字在最常用的翻譯是「施恩座」(mercy-seat)。這詞在新約只出現兩次。(羅3:25; 來9:5)在希臘文舊約出現27次(出25:17-22; 31:7; 35:12; 38:5, 7-8; 利16:2, 13-15; 民7:89; 摩9:1; 結43:14, 17, 20),希伯來文的相關字是kapporeth。這詞的字根是kaphar,「蓋」的意思。「施恩座」是約櫃上的蓋,蓋在十誡的法版上。蓋上兩頭有兩個基路伯。(出 25:18-22)神在施恩座上與人說話,但大祭司必須彈血在施恩座上面和前面。(出 25:22;利 16:2-15)主耶穌好像「施恩座」一樣,藉著祂的血和代贖,遮蓋我們的罪,叫人離開律法的咒詛。保羅在加 3:1說:「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,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。」羅4:7說:「得赦免其過,『遮蓋』其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」

既然是全是恩典,我們就不能誇口。保羅曾說:使一切有血氣的,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。(林前 1:29)不能自誇帶給我們三個生命的應用:一、無論在任何光景,我們都可以依靠耶穌,因為我們領受恩典不是靠我們有什麼可誇!二、我們不可看不起其他基督徒;若我們有更多地上優厚的條件,就要盡好管家的責任,盡力地榮神益人。三、我們不要因外貌、才幹和財富而自卑!神愛我們,拯救我們,不是因為我們有多少外貌或肉體的成就。基督徒要學習一份常存感恩,常常還恩的心!全是恩典,別無所誇,只誇基督!

思想:
你有默想耶穌在十架上經歷的羞辱和痛苦嗎?
你為你地上所有的自誇嗎?自卑嗎?你的信心的根基是什麼?
你有一份常存感恩,願意常常還恩的心嗎?


牧者心聲:
如果我們終日抱怨投訴,經常留意別人眼中的刺,或自憐自己的缺乏,可能我們還未曾明白甚麼是“白白”的恩典。嘗試把焦點單單放在滿有恩典的神身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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