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(唯獨因信稱義)

羅馬書(唯獨因信稱義)

羅馬書3:28-31
3:28 所以我們看定了:人稱義是因著信,不在乎遵行律法。3:29 難道神只作猶太人的神嗎?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嗎?是的,也作外邦人的神。3:30 神既是一位,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,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。3:31 這樣,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?斷乎不是!更是堅固律法。


神是世人的真神!也是中國人的真神!萬民都要因信稱義!(靈修文章已獲「爾道自建」授權使用)

註釋:
羅3:28這節有一個有名的歷史故事。在宗教改革時,馬丁路德翻譯這節時,用「唯獨因信」去強調因信稱義的道理。德文是 allein durch den Glauben (alone by faith)。「不在乎遵行律法」的直譯是「不是靠律法的工作」(apart from works of law)。在羅3:29-31,保羅強調,神預備的救恩,是關乎萬民的,不是單單給有律法的猶太人。所以,他延續之前的討論,強調人能稱義是因著信耶穌,而不是靠律法的工作,因為無人能全守律法。

很有意思的,是保羅提到神的身份。神不單是猶太人的神,也是萬民的神。神只有一位,不單關心猶太人的得救,也關心萬民的得救。因此,保羅強調,神拯救人的方法都是一樣:因信耶穌而得救。神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,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。受割禮和不受割禮的,神都以因信稱義的方法讓信主的人得稱為義。最後,保羅帶出他在第三章另一總結,就是因信稱義的道理,並沒有廢去律法,反而是堅固律法。

思想:
因信稱義是關乎哪一個民族呢?是關乎萬民嗎?我們的福音努力也是關乎萬民嗎?
基督徒的神是掌管天地的真神嗎?基督徒應該更愛同胞,更積極向同胞傳福音嗎?


牧者心聲:
很多人都奇怪神為何在人永生永死的救恩上,會用如此簡單直接的方法,因信稱義:口裡承認,心裡相信。要不要在這麼簡單的要求上,加上一點技術元素?行為上改變一點?金錢上添一點?事奉上多一點?這些一點?那些一點?
人的想法和神的預備,你可會在意明白?
你今天是自由的,抑或仍在籠牢中,讓我們想想。
牧者信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