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 (葉美茵姑娘)

羅馬書 (葉美茵姑娘)

以福音為恥?

羅馬書一 16-17

1:16 我不以福音為恥;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臘人。1:17 因為 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;這義是本於信,以至於信。如經上所記:「義人必因信得生。」在羅馬時期,十字架是何等羞辱的記號。相信一位被釘死在十字架的囚犯為彌賽亞,其他人大概會看這些早期教會的信徒不理性、思想怪異吧。可以想像那時候相信耶穌的人,要面對的批評和衝擊不少。

保羅自己其實也因傳福音被打壓,吃盡苦頭,但他明確地表達他不以福音為恥。他不是看別人怎樣看以為恥,他看到的是福音的本質,這是神的大能,神的拯救要臨到相信的人。不以福音為恥是保羅多次重申這心志(參提後一8, 12, 16),作為福音使者,我們也常常要有這樣的定志。

思想
我有否因他人怎樣看待信仰,而使我在福音的事上有所卻步、甚至以基督和基督信仰為恥?
在傳福音的事上,我較多留意人輕視和拒絕的反應、還是留意到這是神的大能作為?
牧者信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