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會是神的家,信徒在教會是一家人,是彼此相愛,互相扶持、守望、代禱的地方。「這樣,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,是與聖徒同國,是神家裡的人了」弗2:19。「神家裡」描述了在這家裡充滿神的愛。「我們愛,因為神先愛我們」約壹4:19。在神的家裡我們學習饒恕與接納。同樣地,在自己的家庭中也要同樣地學習饒恕與接納,這樣才能在家中有好的見證,將家人帶到神的面前。教會是弟兄姊妹成長的地方,成長了,便應延伸到我們日常生活行為上,這才是全人的成長,是見證的成長,也是神喜悅的成長。
現時教會有三個伉儷牧區,以家為單位,如歌斐家、以勒家和利未家。每一個家都由多個小組組成,有其自己方向和目標,最終的目的都是要完成神給我們的大使命,將信徒裝備成為門徒,委身服侍主。教會藉著「家」凝聚各小組一起過團契的生活。團契生活的特色之一是「用愛心互相服侍」加5:13,主耶穌親自為我們立下榜樣,祂吩咐門徒彼此謙卑服侍,照著主的榜樣而行,彼此洗腳服侍。
在團契生活中,弟兄姊妹若能彼此相愛、互相勉勵、彼此代禱,不但自己蒙福也成為別人美好的見證,主的名得著榮耀。
愛是團契生活的特徵,主耶穌指出誡命中第一要緊就是「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,愛主祢的神;其次是愛人如己。」可12:29-31。先將神放第一位、其次是別人、第三才是自己。希伯來書作者也鼓勵信徒「要彼此相顧、激發愛心、勉勵行善。」來10:24。團契生活正是弟兄姊妹實踐愛的重要場所。